del 對象
del 對象代表了HTML文檔中已被刪除的文本。
<del> 元素定義文檔中已被刪除的文本。
<del> 元素經常與 <ins> 元素一起使用,來展示不同風格的舊內容與新內容。 瀏覽器上會在兩個標簽上的內容加上橫線及下劃線來區別內容。
在 HTML 文檔中每個 <del> 標簽都能創建 del 對象。
del 對象屬性
屬性 | 描述 |
---|---|
cite | 設置或者返回刪除文本的cite屬性值 |
dateTime | 設置或者返回刪除文本的dateTime屬性值 |
標準屬性和事件
del 對象同樣支持標準 屬性 和 事件。
如您還有不明白的可以在下面與我留言或是與我探討QQ群308855039,我們一起飛!
<!DOCTYPE html>
<html>
<head>
<meta charset="utf-8">
<title>文檔標題</title>
</head>
<body>
<b>加粗文本</b><br><br>
<i>斜體文本</i><br><br>
<code>電腦自動輸出</code><br><br>
這是 <sub> 下標</sub> 和 <sup> 上標</sup>
</body>
</html>
輸出:
其他格式:
<strong>這個文本是加粗的</strong>
<em>這個文本是斜體的</em>
<big>這個文本字體放大</big>
<small>這個文本是縮小的</small>
標簽 | 描述 |
<b> | 定義粗體文本 |
<em> | 定義著重文字 |
<i> | 定義斜體字 |
<small> | 定義小號字 |
<strong> | 定義加重語氣 |
<sub> | 定義下標字 |
<sup> | 定義上標字 |
<ins> | 定義插入字 |
<del> | 定義刪除字 |
標簽 | 描述 |
<code> | 定義計算機代碼 |
<kbd> | 定義鍵盤碼 |
<samp> | 定義計算機代碼樣本 |
<var> | 定義變量 |
<pre> | 定義預格式文本 |
標簽 | 描述 |
<abbr> | 定義縮寫 |
<address> | 定義地址 |
<bdo> | 定義文字方向 |
<blockquote> | 定義長的引用 |
<q> | 定義短的引用語 |
<cite> | 定義引用、引證 |
<dfn> | 定義一個定義項目。 |
例
標記不再正確的文本:
<p><s>My car is blue.</s></p>
<p>My new car is silver.</p>
瀏覽器支持
所有主流瀏覽器都支持 <s> 標簽。
標簽定義及使用說明
<s> 標簽對那些不正確、不準確或者沒有用的文本進行標識。
<s> 標簽不應該用來定義替換的或者刪除的文本。如果要定義替換的或者刪除的文本,請使用 <del>標簽。
HTML 4.01 與 HTML5之間的差異
在 HTML 4.01 中,<s> 元素 已廢棄,用來給文本加刪除線。
HTML5 重定義了 <s> 元素,現在是被用來定義那些不正確的文本。
全局屬性
<s> 標簽支持 HTML 的全局屬性。
事件屬性
<s> 標簽支持 HTML 的事件屬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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