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1年05月23日15:00寫
console中的$符號是有作用的,這篇,我們就來學習一下。
在Chrome的Elements面板中。
>$0代表當前我們<>選中的html節點的引用。就是我們上一次選擇的節點的引用,按這個邏輯還有,,。
光這樣說,可能還有點不理解,下面我演示一下
我接著做了一個DOM的操作,觀察DOM結構的變化。如下圖
它代表著上一次執行的結果。
比如,在控制臺輸入:
Math.random()
// 0.5
接著輸入:$_ + 1
// 1.5
$i其實也算得上是一個好用的技能。 它的使用需要借助一個Chrome插件:Console Importer。可以快速在console中引入一些npm庫。
直接運行:$i('lodash')/ $i('moment')
等待幾秒之后,就可以獲取到lodash / momentjs
然后,在控制臺就可以使用其提供的所有方法。
Chrome調用工具還有好多有用的用法,往后再介紹,介紹那些真真能用得著的。
Query中this與$(this)的區別
$("#textbox").hover(
function() {
this.title="Test";
},
fucntion() {
this.title="OK";
}
);
這里的this其實是一個HTML元素(#textbox), 元素(#textbox)有title屬性, 所以這樣寫是完全沒有什么問題的。
但是如果將this換成$(this)就不是那回事了, Error--報了。this與$(this)的區別在此。
$("#textbox").hover(
function() {
$(this).title = "Test";
},
function() {
$(this).title="OK";
}
);
這里的$(this)是一個jQuery對象, 而jQuery對象沒有title 屬性, 因此這樣寫是錯誤的。
JQuery擁有attr()方法可以get/set DOM對象的屬性,所以正確的寫法應該是這樣:
正確的代碼:
$("#textbox").hover(
function() {
$(this).attr('title', 'Test');
},
function() {
$(this).attr('title', 'OK');
}
);
使用jQuery的好處是它包裝了各種瀏覽器版本對DOM對象的操作,因此統一使用$(this)而不再用this應該是比較不錯的選擇。
.jQuery的三種$
1)$可以是$(expresion),即css選擇器、Xpath或html元素,也就是通過上述表達式來匹配目標元素。
比如:$("a")構造的這個對象,是用CSS選擇器構建了一個jQuery對象--它選擇了所有的<a/>這個標簽。
eg:$("a").click(function{...}) :就是在點擊頁面上的任何一個鏈接時的觸發事件。
alert($("div>p").html):表示彈出div下的一級節點標簽為p的內容
$("<div><p>Hello</p></div>").appendTo("body"):表示$中的是一個字符串,用這樣一段字串構建了jQuery對象,然后向<body/>中添加這一字串。
2)$可以是$(element),即一個特定的DOM元素。如常用的DOM對象有document、location、form等。
eg:$(document).find("div>p").html):表示$中的document是一個DOM元素,即在全文尋找帶<p>的<div>元素,并顯示<p>中的內容。
3)$可以是$(function),即一個函數,它是$(document).ready的一個速記方式。
eg:
$(document).ready(function{
alert("Hello world!");
}) //意思是當文檔載入完畢就執行
可簡化為:
$(function{
alert("Hello world!");
});
2.對于選擇HTML文檔中的elements,jQuery有兩種方法:
1)如$("div>ul a"),它的意思是div標簽中的ul標簽中的a標簽
不過,$('div>ul')和$('div ul')是有區別的,
$('div>ul')是<div>的直接后代里找<ul>; 而$('div ul')是在<div>的所有后代里找<ul>。
2)用jQuery對象的幾個方法(如方法find()、each()等) $("#orderedlist).find("li") 就像 $("#orderedlist li"). each一樣迭代了所有的li,而表達式中的“#”表示HTML中的ID,如上例中的“#orderedlist”就表示“ID為orderedlist所在的標簽”。
3.標簽選擇器$('p')、類選擇器$('.myClass')、id選擇器$('#myId')
4.$('#sId li:not(.horizontal)'),就是指類名"sId"里面的所有li的子孫中沒有horizontal類的所有元素。
5.XPath選擇器
eg:選擇所有帶有title 屬性的鏈接,我們會這樣寫:$('a[@title]') ,下面是解析:
里帶@,說明里的是元素的屬性;是個屬性選擇器
里沒@,說明里的是元素的子孫
1)$('ul li')和$('ul[li]')雖然返回的都是一個jQuery數組,但兩者的含義正好相反。前者是要找<ul>下所有<li>子孫,而后者卻是在找所有子孫為<li>的<ul>數組。
2)在XPath中,要找一個“以...開頭”的屬性,用^=,如找一個name屬性是以mail開頭的input元素,就用 $('input[@name^="mail"]')
要找一個“以...結尾”的屬性,要用$=
要找一個“不頭不尾”的屬性,用*=
6.不屬于上述的CSS和XPath的選擇器,就是自定義的選擇器了,用“:”表示,這里要用的就是:first,:last,:parent ,:hidden,:visible,:odd,:even,:not('xxx'), ":eq(0)"(始于0),:nth(n),:gt(0),:lt(0),:contains("xxx") 如:$('tr:not([th]):even')意為<tr>元素的子孫中不含<th>的所有子孫的偶數項
7.其他的如下:
$('th').parent—— th標簽的父節點
$('td:contains("Henry")').prev——內容包含有"Henry"的<td>的上一個節點
$('td:contains("Henry")').next——內容包含有"Henry"的<td>的下一個節點
$('td:contains("Henry")').siblings——內容包含有"Henry"的<td>的所有兄弟節點
還有一個,就是end,這個方法肯定是用在某個DOM節點執行了某一動作之后,還想在與其相關的節點上執行類似動作,這里就要用到end。用過end方法之后,所返回的是執行動作的那個節點的父節點上。舉個例子
$(...).parent.find(...).addClass.end 這里執行動作的節點是find(...),是一個數組對象,它所做的動作是“addClass”,之后,用了個end,這時所返回的東東就是指向了parent所指向的節點,也就是執行“addClass”動作的那個數組對象的父節點。
8.要直接訪問DOM元素,可用get(0)的方法,如 $('#myelement').get(0),也可縮寫成$('#myelement')[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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