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安全概述張旻**********,hz_******@ftp://./ing杭州電子科技大學什么是計算機安全()?計算機安全是為計算機系統建立和采取的技術與管理的安全保護措施,以保護計算機系統中的硬件、軟件及數據,防止因偶然或惡意的原因而使系統或信息遭到破壞、更改、泄漏。計算機安全內容?計算機安全內容包括計算機安全技術、計算機安全產品、計算機安全管理、計算機安全監察、計算機安全法規、計算機犯罪與偵查、計算機安全理論與政策計算機安全內容運行管理數據庫介質管理機房管理安全組織與人事管理脆弱性分析風險分析與應急計劃維護管理計算機安全管理可信計算機安全操作系統安全數據庫系統安全網絡系統加密設備低輻射設備不間斷電源計算機安全產品電磁輻射、檢測和屏蔽, 用戶識別與管理存儲管理、容錯技術、加密與解密竊聽、復制等防范技術防護與報警安全審計與評估安全維護計算機安全技術具體內容主要內容計算機安全理論基礎計算機安全與社會計算機安全戰略與政策計算機安全對抗計算機安全理論與政策計算機犯罪剖析計算機犯罪心理計算機犯罪手段計算機犯罪偵查、取證與認定計算機犯罪與偵查計算機安全法數據與過境數據安全法軟件產權法計算機病毒管理法保密法計算機犯罪懲治法計算機安全法規安全標準與規范安全檢閱與質量鑒定安全監督與監察計算機安全監察課程體系?密碼學基礎:經典密碼、對稱分組密碼、非對稱分組密碼、散列算法(Hash)、密碼技術?認證理論與技術:數字簽名、身份鑒別和訪問控制?網絡安全應用:IP的安全和Web的安全、電子郵件的安全、網絡攻防與入侵檢測、防火墻技術?系統安全:操作系統安全、計算機病毒教材?《網絡與信息安全教程》機械工業出版社?《計算機網絡安全教程》清華大學出版社?work )是一門涉及計算機科學、網絡技術、通信技術、密碼技術、信息安全技術、應用數學、數論、信息論等多種學科的綜合性科學。
網絡安全的攻防體系網絡安全攻擊防御體系攻擊技術網絡掃描網絡監聽網絡入侵網絡后門與網絡隱身防御技術操作系統安全配置技術加密技術防火墻技術入侵檢測技術網絡安全物理基礎操作系統:Unix/Linux/Windows網絡協議:TCP/IP/UDP/SMTP/POP/FTP/HTTP網絡安全的實施工具軟件: Sniffer/X-Scan/防火墻軟件/入侵檢測軟件/加密軟件等等編程語言:C/C++/Perl攻擊技術1、網絡監聽:自己不主動去攻擊別人,在計算機上設置一個程序去監聽目標計算機與其他計算機通信的數據。2、網絡掃描:利用程序去掃描目標計算機開放的端口等,目的是發現漏洞,為入侵該計算機做準備。3、網絡入侵:當探測發現對方存在漏洞以后,入侵到目標計算機獲取信息。4、網絡后門:成功入侵目標計算機后,為了對“戰利品”的長期控制,在目標計算機中種植木馬等后門。5、網絡隱身:入侵完畢退出目標計算機后,將自己入侵的痕跡清除,從而防止被對方管理員發現。
綜述 | 應用法學系列論壇:市場化破產程序之構建
2017年11月10日,由中南林業科技大學政法學院、長沙市律師協會主辦,湖南融邦律師事務所、長沙市律師協會發展戰略與行業規則委員會共同承辦的“市場化破產程序之構建”主題論壇在中南林業科技大學圖書館學術報告廳舉行。來自高校、法院、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評估機構、律師協會、會計師協會、資產評估協會的代表、專家等破產職業共同體匯聚一堂,共同探討如何在破產審判中立足于市場化理念,依法化解產能過剩、挽救危困企業、處置“僵尸企業”。
中國人民大學破產法研究中心副主任兼秘書長徐陽光副教授進行了關于《市場化破產程序創造之構建》的主題講座,徐教授深入淺出的從市場化破產程序的概念入手,圍繞構建“市場化”破產程序從管理人制度、重整制度、破產清算程序三個方面展開探討。徐教授指出,實施市場化的破產至少應具備三方面的條件:一是有市場化的破產法,要能夠正確理解與執行破產法,對實踐中遇到的法律規定不明確或沒有規定的問題,要以市場化的觀念有擔當、有創新地予以解決,對立法與執法中發現的問題要及時修訂、完善,及時制定相應的司法解釋;二是法律實施組織與人員的建設,主要包括法院與管理人兩個方面,如建立破產專業審判庭或合議庭組織,配備充足的審判力量,健全破產案件審理法官的工作業績考核與激勵制度,對審判人員的常態化業務培訓,管理人名冊的常態化更新調整,管理人與案件的分級管理,管理人指定方式的改革,管理人的監督與追責制度,管理人協會的建立等等。三是破產法市場化實施的社會配套法律與制度建設。徐教授倡議:全社會樹立鼓勵創新寬容失敗的理念,正確認識破產法,培育市場體系;立法機關根據市場進程適時啟動執法檢查和修法工作;司法機關運用信息化市場化專業化手段確保法治化常態化目標的實現;行政機關市場意識的養成和依法參與破產程序的機制建設;理論界更新知識體系、完善法解釋學,前瞻性應對立法和司法需求;通過各方主體多維度、深層次地理念更新來推動破產程序的市場化。同時徐教授關于破產制度層面也提出了許多中肯建議,如修改和完善管理人選任和報酬確定的制度,真正確立別除權的規則體系,完善債權清償順位規則,細化重整計劃強制批準的標準與條件、規范預重整、完善自行管理制度,加快制定關聯企業合并破產、跨境破產、刑民交叉處理等司法解釋,加快破產審判專業化專門化建設,盡快制定簡易破產制度,加快建立無產可破案件的援助基金,盡快啟動個人破產立法等等。徐教授對破產程序市場化的未來充滿信心,并倡議湖南的破產職業共同體一起努力迎接和創造市場化破產程序的美好春天。
本次論壇主持人寧潔博士對徐陽光教授精彩的講座表示感謝后,也有感而發。寧潔博士認為《企業破產法》實施的十年,是我國經濟高速發展的十年,破產制度在我國加速經濟建設和經濟體制改革過程中發揮了重要作用,但仍未能跟上企業和社會的迫切需求。如何打造一個適合當代中國國情的破產程序成為當前需要解決的重大社會問題。2015年12月21日,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明確提出:“中國要依法為實施市場化破產程序創造條件”,明確將市場化作為我國破產程序調整構建的發展方向。如何在破產審判中立足于市場化理念,依法化解產能過剩、挽救危困企業、處置“僵尸企業”,將是下一步破產法實施的重點,也是當下破產職業共同體需要深度思考和探索的重要議題。
在寧潔博士的邀請下,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長鄧志偉法官、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民四庭庭長李晴法官、湖南省注冊會計師協會及湖南省資產評估協會副秘書長吳其江先生、湖南融邦律師事務所主任嚴繼光律師圍繞市場化破產程序構建問題進行了學術交流和發言。
鄧志偉庭長認為:破產審判包括5類主體,法院、政府、破產管理人、債權人、債務人,比一般案件主體更為復雜。各類主體站在各自角度都有不同的角色,不同的職能定位、不同的需求。如果在市場化的情況下,法院可能就是一個居中裁判的角色,但在我國目前,有時法院要行使部分破產管理人職責,成為管理人的奶爸。此外本來應該是政府應該行使職權,可能法院也要承擔,同時法官還要審理很多衍生訴訟。破產案件面臨的糾紛矛盾多、困難特別多、耗費的精力特別多,但產生的效果并不好。破產案件的平均審判時間要3年以上,長的十幾年也有。我們法院當下最想解決的是,如何把破產管理人與法院的協調配合機制做好。進入破產程序必須要破產管理人,也許通過市場競爭可以解決這些問題。
資深一線破產案件審判法官李晴庭長講道:作為一位破產法案件審理的法官很高興能參與到“市場化破產程序之構建”的學術討論中來。應會議要求,我作10分鐘的發言,主題是“破產法有點潮”。
破產法是當今社會下的新潮點,這個潮點非常熱鬧。為何說破產法是“潮上熱鬧”,原因有三點:第一,為了適應社會、經濟的發展,中央有要求——市場化的破產機制的建立。剛才徐教授講的非常透徹,我不重復。第二,理論界有呼聲。第三,最高人民法院反響熱烈有創新。設立了破產立案登記制,建立了直達最高法院的全國網絡立案平臺,創立了破產財產的網絡拍賣模式,這些舉措大大的推進了破產案件的審理工作。全國破產案件立案程序規范,立案審查周期大大縮短,案件數量也有明顯提升。破產法服務于新經濟形勢發展的作用有了更明顯的提升。
但是,破產工作潮上有熱鬧,潮下也有隱憂。破產立案受理雖然有提升,但遇到瓶頸。分析其原因可能有多個:第一,破產的主體發生了深刻變化。90年代末期—20年代初期,主要是國有企業、集體企業的改制高潮期,破產作為改制的一種主要方式被廣泛適用。隨著市場經濟的推進,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成為主體,民營、合營、多營企業應運而生。破產對象已經從國有企業、集體企業變成以民為主、以私為主的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無論是公司治理還是財務管理都存在很大差異。第二,債權結構發生深刻變化。現在破產申請主體不再是過去比較單一的債權主體,不僅有職工欠債、企業欠債,往往涉及社會公眾,如民眾入股企業、社會集資、民間借貸等等。這已經不單是債權問題,甚至涉及人權問題。存在更多的利益訴求,可能引發多種社會矛盾。第三,債權追索手段相對單一。破產案件是民事案件,是復雜的民事案件。目前債權清收、資產清查和追索手段單一。在公司責任有限制、破產財產追索時限制等多種制度項下,財產追查難度很大。第四,破產隊伍聯動機制尚有缺陷。需要更加專業的處理破產案件的法官團隊,我們需要更加專業的管理人隊伍,需要更加專業的中介隊伍,這些都是推進破產程序深入進行,推進破產機制市場化建設不可或缺的。
不管如何,通過這樣的理論性研討,更多的階層,更多的精英都來關注破產法,關注市場化破產程序之構建,就是一個很好的主題。
吳其江副秘書長在表達了對徐教授和鄧庭長、李庭長干貨分享的感謝后,向大家介紹了湖南省注冊會計師協會和資產評估協會的性質和作用。吳秘書長指出資產評估是個大行業,市場經濟的醫生、啄木鳥,我們也是維護整個市場經濟的健康運行,支持法官,為他們工作。我們入圍長沙市中院的只有兩家會計師事務所,但沒有評估機構,我覺的不夠。我呼吁我們的注冊會計師、資產評估市更多地積極參與到企業破產實踐中去。企業破產不是丑事,企業也就是一個法人,人都有生老病死,包括重整、清算都很正常,我認為這是一種蝶變。社會是發展的,企業也是一樣,百年老店都是鳳毛麟角。
嚴繼光主任則從律師和破產管理人的視角講道,如李晴庭長所言,我覺得破產法的春天來了。有一組數據,2006年破產法出臺到2013年,全國破產案件平均數不到3000件。15年不到4000件,16年達到5700件,增加60%,重整案件1200件,比2015年增長90%,重整案件數量,結清案件數量2016年都是最高點。我估計今年差不多有8千件,明年不出意外會超過1萬件。那么從這個趨勢來看,不管是市場化推動來得還是近幾年供給側改革產生的效果,破產企業數量會迎來一個長期的持續如較快速度的增長。我一直以為破產法的實施與我國的政策是息息相關的,由于中央政府的供給側改革的要求,地方政府和最高法越來越重視。供給側改革的要素就是通過法治化、市場化去杠桿、去產能,兼并重組、破產清算是非常重要的出清徨尸企業的制度手段。所以我覺得這個行業的春天來了,而且會越來越市場化。
去年最高院、政府部門的重視也是一個極大的信號,法院開始成立專門的破產審判庭,全國目前已成立五十多個了,這是重大舉措。包括執轉破手段,雖然執轉破存在很多問題,比如無產可破案件的破產審理,沒有破產費用怎么解決?我們湖南現在還沒有破產援助基金。作為一名律師,我們一談到破產就是怎么做破產管理人。我覺得這個視角還不夠,我認為在破產程序中的法律實務中律師涵蓋了5個方面。第一是做為破產管理人全程參與破產程序;第二是債務人和擬破產企業的代理人,其實這個角色我們已經在做的,這個企業是不是需要破產,選在什么時點去破產?甚至進入破產后怎么維護債務人的利益。第三債權人的代理人;第四破產程序中的交易相對方的代理人,在破產重整中的核心要素就是找不找得到投資方,你能不能融到錢。其實我們湖南市場上已經開始有很多機構在探索成立相應的私募基金、并購基金。以后甚至可能會有專門做破產并購的律師,因為中國破產市場太大了,破產實務的春天也會是持續長久的。第五個點就是政府的代理人,作為政府的法律顧問、代理人,如何為政府發揮破產程序中的職能和作用提供法律支持,推動政府部門法制化、市場化的出清僵尸企業,扶持支柱產業,這個點上我們律師是完全可以提供法律支持的。這五個方面我認為是我們作為律師應該共同思考和探索的,謝謝各位。
本次破產法論壇群英薈萃,徐陽光教授的精彩講座和各界代表的干貨觀點分享,讓在場參與者都收獲滿滿且意猶未盡,會后都抓住機會與徐陽光教授以及嘉賓請教交流。期待中南林業科技大學政法學院與湖南融邦律師事務所共同設立的應用法學專項科研基金學術論壇越辦越好!
原文出處:融邦律師事務所微信公眾號2017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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