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記者獲悉,中國政府網站2月28日發布《關于河南省、山東省部分地方電信企業攜號轉網政策落實不到位的督查情況通報》(以下簡稱通報),通報顯示,根據國務院“互聯網+督查”平臺收到的問題線索,2020年1月上中旬,國辦督查室派員赴河南省、山東省就攜號轉網服務推行中存在的問題進行實地暗訪督查。督查發現, 部分地方電信企業存在人為設阻、拖延攜轉等問題。
2月28日,網曝工信部發布特急文件,就國辦督查室曝光暗訪攜號轉網發現的違規問題,要求進一步加強“攜號轉網”服務監管,切實維護群眾利益。
河南、山東攜號轉網存在問題
2019年11月11日,工信部發布了《攜號轉網服務管理規定》。隨后,中國電信、中國聯通、中國移動三大運營商發布了“攜號轉網”的細則,“攜號轉網”服務進入了試運營階段。這也意味著,攜號轉網服務從此前的五省試點向全國范圍拓展。11月27日,工信部召開全國“攜號轉網”服務啟動儀式,宣布“攜號轉網”技術、系統、服務規則等都已完備。
新華社照片
不過12月,工信部總結公布了“攜號轉網”試運行情況,指出總體達到試運行效果,但“攜號轉網”服務與用戶期待仍有差距。工信部信息通信管理局副局長魯春叢指出,攜號轉網試運行期間發現部分企業人為設置系統障礙、違規增設攜入攜出條件,一些協議期限過長,提前解約賠付標準過高等問題。工信部表示,也會同運營商竭力排查,及時解決存在的問題。同時,工信部明確要求運營商不得為攜號轉網用戶設置專項資費方案和營銷方案。
2020年1月上中旬,國辦督查室派員赴河南省、山東省就攜號轉網服務推行中存在的問題進行實地暗訪督查。督查發現,部分地方電信企業存在人為設阻、拖延攜轉等問題。就具體發現的問題,通報進行了如下公布:
一、違規增設在網優惠業務,限制用戶攜號轉網需求。中國移動河南洛陽分公司違規增設附帶期限的優惠業務。2020年1月1日上午,某用戶申請由中國移動攜轉至中國聯通,短信查詢符合攜轉條件。下午再查詢時,被增加了為期12個月的20分鐘語音合約,不再具備攜轉條件,用戶對新合約不知情。
中國聯通河南開封分公司違規增設限制條件。2019年12月20日,某用戶申請攜號轉網,被新增3個月的0元包1GB國內流量短期促銷業務影響攜轉,于是申請取消該業務。2019年12月31日再次查詢時,原業務不僅未取消,反而又被新增12個月的0元點對點短彩信老用戶回饋合約,用戶對新合約不知情。
二、限制“靚號”用戶轉網,或要求收取高額違約金。中國電信河南鄭州分公司限制“靚號”用戶攜轉,并要求收取高額違約金。2019年11月,某用戶辦理了尾號為3333的手機號碼,因住所不能接入電信寬帶,申請攜號轉網。新密市東大街營業廳告知用戶,手機號碼是“靚號”,無法辦理攜號轉網。鄭州市人民路營業廳告知用戶,“靚號”攜轉需繳納6萬多元違約金,且交違約金也不保證可以攜轉。
三、線上線下答復內容不一致,致使用戶咨詢政策耗時耗力。暗訪發現,部分地方電信企業存在線上客服、線下不同營業廳之間答復內容不一致問題。中國移動河南洛陽分公司天津路營業廳、三山路營業廳、新疆路營業廳答復不一致,致使用戶多跑路。某用戶申請取消被增設的優惠業務,洛陽市天津路營業廳先是告知用戶可以辦理,后又告知不能辦理;洛陽市三山路營業廳告知用戶該廳辦不了,需到新疆路營業廳才能辦理;洛陽市新疆路營業廳則告知用戶要請示上級,需要等待7-10個工作日。中國電信在線客服、河南鄭州分公司新密市東大街營業廳、人民路營業廳答復不一致,增加用戶不便。某用戶辦理攜號轉網時,通過三種不同途徑查詢,得到三種不同答復。中國電信在線客服告知用戶攜轉需要繳納64000多元違約金;新密市東大街營業廳告知用戶查詢違約金數額,須先放棄預存的1000多元話費;鄭州市人民路營業廳告知用戶,違約金額度為60804元。
對此,2月29日,網上出現工信部特急文件截圖,內稱就國辦督查室曝光暗訪攜號轉網發現的違規問題,要求進一步加強“攜號轉網”服務監管,切實維護群眾利益。要求各地運營商、通管局再次開展監督檢查立即對全國基層電信企業“攜號轉網”服務進行再要求,再部署,再檢查,要進一步加強客服務人員培訓。河南、山東兩省通管局立即對曝光內容涉及的電信企業進行核查,對違規企業給予嚴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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