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Script 函數有 4 種調用方式。
每種方式的不同方式在于 this 的初始化。
this 關鍵字
一般而言,在Javascript中,this指向函數執行時的當前對象。
注意 this 是保留關鍵字,你不能修改 this 的值。 |
調用 JavaScript 函數
我們知道如何創建函數。
函數中的代碼在函數被調用后執行。
作為一個函數調用
實例
function myFunction(a, b) {
return a * b;
}
myFunction(10, 2); // myFunction(10, 2) 返回 20
以上函數不屬于任何對象。但是在 JavaScript 中它始終是默認的全局對象。
在 HTML 中默認的全局對象是 HTML 頁面本身,所以函數是屬于 HTML 頁面。
在瀏覽器中的頁面對象是瀏覽器窗口(window 對象)。以上函數會自動變為 window 對象的函數。
myFunction() 和 window.myFunction() 是一樣的:
實例
function myFunction(a, b) {
return a * b;
}
window.myFunction(10, 2); // window.myFunction(10, 2) 返回 20
這是調用 JavaScript 函數常用的方法, 但不是良好的編程習慣 全局變量,方法或函數容易造成命名沖突的bug。 |
全局對象
當函數沒有被自身的對象調用時, this 的值就會變成全局對象。
在 web 瀏覽器中全局對象是瀏覽器窗口(window 對象)。
該實例返回 this 的值是 window 對象:
實例
function myFunction() {
return this;
}
myFunction(); // 返回 window 對象
函數作為全局對象調用,會使 this 的值成為全局對象。使用 window 對象作為一個變量容易造成程序崩潰。 |
函數作為方法調用
在 JavaScript 中你可以將函數定義為對象的方法。
以下實例創建了一個對象 (myObject), 對象有兩個屬性 (firstName 和 lastName), 及一個方法 (fullName):
實例
var myObject = {
firstName:"John",
lastName: "Doe",
fullName: function () {
return this.firstName + " " + this.lastName;
}
}
myObject.fullName(); // 返回 "John Doe"
fullName 方法是一個函數。函數屬于對象。 myObject 是函數的所有者。
this對象,擁有 JavaScript 代碼。實例中 this 的值為 myObject 對象。
測試以下!修改 fullName 方法并返回 this 值:
實例
var myObject = {
firstName:"John",
lastName: "Doe",
fullName: function () {
return this;
}
}
myObject.fullName(); // 返回 [object Object] (所有者對象)
函數作為對象方法調用,會使得 this 的值成為對象本身。 |
使用構造函數調用函數
如果函數調用前使用了 new 關鍵字, 則是調用了構造函數。
這看起來就像創建了新的函數,但實際上 JavaScript 函數是重新創建的對象:
實例
// 構造函數:
function myFunction(arg1, arg2) {
this.firstName = arg1;
this.lastName = arg2;
}
// Thiscreates a new object
var x = new myFunction("John","Doe");
x.firstName; // 返回 "John"
構造函數的調用會創建一個新的對象。新對象會繼承構造函數的屬性和方法。
構造函數中 this 關鍵字沒有任何的值。this 的值在函數調用時實例化對象(new object)時創建。 |
作為函數方法調用函數
在 JavaScript 中, 函數是對象。JavaScript 函數有它的屬性和方法。
call() 和 apply() 是預定義的函數方法。 兩個方法可用于調用函數,兩個方法的第一個參數必須是對象本身。
實例
function myFunction(a, b) {
return a * b;
}
myFunction.call(myObject, 10, 2); // 返回 20
實例
function myFunction(a, b) {
return a * b;
}
myArray = [10,2];
myFunction.apply(myObject, myArray); // 返回 20
兩個方法都使用了對象本身作為第一個參數。 兩者的區別在于第二個參數: apply傳入的是一個參數數組,也就是將多個參數組合成為一個數組傳入,而call則作為call的參數傳入(從第二個參數開始)。
在 JavaScript 嚴格模式(strict mode)下, 在調用函數時第一個參數會成為 this 的值, 即使該參數不是一個對象。
在 JavaScript 非嚴格模式(non-strict mode)下, 如果第一個參數的值是 null 或 undefined, 它將使用全局對象替代。
通過 call() 或 apply() 方法你可以設置 this 的值, 且作為已存在對象的新方法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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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
函數在開發中隨處可見,經常在開發中我們聲明函數就使用了一兩種就已經足夠了,但是,對我這有夢想的碼農來說,這顯然是不夠的,因此,總結整理了5中常見的聲明方式和調用方式。
1、函數聲明(最常規寫法)
2、函數表達式(匿名函數寫法)
3、將方法作為一個對象
4、構造函數中給對象添加方法 (利用原型特性實現)
5、自執行函數
這種做法比方法1少了一個代碼整體性的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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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vaScript 程序不能獨立運行,它需要被嵌入 HTML 中,然后瀏覽器才能執行 JavaScript 代碼。通過 <script> 標簽將 JavaScript 代碼引入到 HTML 中,有兩種方式:
1.內部方式
內部方式是通過<script>標簽包裹JavaScript代碼,從而引入HTML頁面中,示例代碼如下:
<!DOCTYPE html>
<html>
<head>
<meta charset="UTF-8">
<title>JavaScript 基礎 - 引入方式</title>
</head>
<body>
<!-- 內聯形式:通過 script 標簽包裹 JavaScript 代碼 -->
<script>
alert('嗨,歡迎來傳智播學習前端技術!')
</script>
</body>
</html>
2.外部形式
一般將 JavaScript 代碼寫在獨立的以 .js 結尾的文件中,然后通過 <script>標簽的 <src>屬性引入,示例代碼如下:
// demo.js
document.write('嗨,歡迎來傳智播學習前端技術!')
<!DOCTYPE html>
<html>
<head>
<meta charset="UTF-8">
<title>JavaScript 基礎 - 引入方式</title>
</head>
<body>
<!-- 外部形式:通過 script 的 src 屬性引入獨立的 .js 文件 -->
<script src="demo.js"></script>
</body>
</html>
注意:如果 script 標簽使用 src 屬性引入了某 .js 文件,那么 標簽的代碼會被忽略!!!如下代碼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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